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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资本运作

警惕广西南宁纯资本运作传销出现新手法,480份就可以上平台

发布时间:2023-10-31 14:53:13

宣称投资69800赚1040万的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阳光工程、商会商务运作)传销活动经过多年发展,因为很难发展到人,南宁资本运作出现新手法,青秀区有的传销组织将上总份额从600份改到480份,其余的保留了原样采用“五级三晋制”,都宣称投资21份69800元返还19000元,两三年挣1040万,也是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级别、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俗称老总)五个级别,所不同的是各级别的相关份额,1-2份份额是业务员,3-9份是业务组长,这和一般体系相同,上面就大不相同了。10-54份是业务主任,而一般体系相同的级别是10-64份, 55-479份是业务经理而一般体系相同的级别是65-599份, 480份以上是老总,而且普通的体系是600份上总,通过这一改变从而减少上总需要的人数,降低了发展难度,但是并不能改变其传销本质。

   早在2011年9月27日,南宁警方就破获以台湾人华某、周某为首的“480份”上总的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阳光工程、商会商务运作)传销组织,二人分别于2010年9月、2010年12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加入了“480份”的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阳光工程、商会商务运作)传销组织,截止案发,2人发展下线均超过了50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6日作出(2012)南市刑一初字第152号刑事判决:判华若蓁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二人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9月10日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13)桂刑经终字第14号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这个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阳光工程、商会商务运作)传销组织,虽然警方打击了,但是这只是这一种传销模式传销组织的冰山一角,这个传销组织的旁系团队,仍旧继续存在和发展,由于这一个传销新变种不是主流,媒体报道传销提到的都是600份上总的主流体系,480份的上总体系往往宣称600份上总的体系是传销,自己不是传销。600上总体系却说480上总体系是“假体系”,事实上无论多少份上总,都同时传销三大基本构成要件:拉人头(需要发展2—3人)、缴纳入门费(需要缴纳3800—69800元不等)、团队计酬(五级三晋制),属于典型的传销行为,水货不会因为卖的价格高了,就成了行货,同样行货也不会因为降价就变成了水货,要擦亮眼睛,警惕这一个传销新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