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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资本运作

乐山警方清查资本运作传销团伙过程中发现传销新变种:投资33500元500份就可以上平台

发布时间:2023-10-31 14:31:43

乐山警方根据举报清查传销团伙,近年来乐山最大一起传销案浮出水面。该传销组织也是纯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自愿连锁经营业、商会商务运作)传销组织的又一个新变种,新人入会,首先申购一套“健康好礼盒”,(强调公司是卖产品的不是传销,并且产品是经过公安和工商部门备案,从没被查过。事实上,所谓的产品都是三无产品,更没有任何销售资质。)入会费起点门槛上3800元,每人限购10份33500元,每人限直接发展3名下线,加入后的成员按发展下线数量组成五个层级:E级实习业务员(1-2份)、D级业务员(3-9份)、C级主任(10-64份)、B级大经理(发展65-499份)、A级老总(发展500份)。其中老总级别最高,业务员最低。产品只是幌子,运行靠的是用“五级三阶制”对资金的重新分配。

2014年4月初,乐山警方在本地论坛看到有人发帖举报传销组织,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过周密安排,警方开始清查该传销团伙,据警方调查了解,2010年以后,通江万人小区里,搬进了许多外地人,分散地居住在租住屋内。通过当地居民长时间的观察,这群人的生活十分规律。早上七八点,互相串门,傍晚,三五成群在小区外的滨江路聊天,话里行间可听见“西部大开发”、“扶贫政策”、“投资致富”等字眼。晚上九十点,当散步的人纷纷回家,他们仍在街上打着电话,发着短信,有时一蹲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些人究竟在干什么,因为这些人平时从不和外人说话,只要其他人靠近,他们就非常警觉。经过长期跟踪,民警却发现这些人手机畅通,没有上过大课,也没有书面培训教材,面对外人的询问,都说是来旅游。每月15日,十几个人会聚集在茶楼或饭店召开秘密会议,楼房的四个角落都会有人站岗放哨,调查一度陷入僵局,直到传销受害人小夏的出现,一个涉案资金上千万元的传销组织浮出水面。

小夏2014年初受朋友电话邀约来到乐山,受邀时,朋友吹嘘了大好的投资前景。来到乐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朋友的陪同下游玩了乐山大佛以及周边景区,一来二去,他对这里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产生了好感。随后一段时间,朋友几乎每天都来到他家唠家常、嘘寒问暖,让他这个异乡人有了家的感觉。渐渐地,聊天的话题就逐渐转向了“西部大开发”。开始聊到“连锁经营”,说是国家项目不是传销。后来还有老总戴着劳力士表,穿着名牌西装,开着豪车,以成功人士的身份现身说法小夏十分心动,四处借了几万元投了进去。可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却始终拉不到人,投进去的钱打了水漂,还逐渐被组织排除在外。

  2014年7月15日,在小夏的配合下,乐山公安经侦支队实施收网,将正在开会的25名传销团伙骨干成员抓获。至此,乐山辖区内层次级别最高、窝点涉面最广、参与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传销团伙瓦解。在这个团伙当中分属四个体系。老总仝某为核心,所有四个体系提成、返利计发均由他的体系负责。在日常管理和运作中,老总级别的骨干负责统筹安排每月大经理级别以上会议部署,掌握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整个团伙的财务开支情况,还负责收取入会费、发放返利款项;而大经理级别骨干按照老总的指示负责发展下线、统计人数份数、绘制网络图。成员入会、返利均不开具书面凭据,只有老总自制手抄“工资表”,载明“姓名、业绩、税、应发、公积金、实发”。

  2015年4月,连同后续抓获的两名老总,27名传销组织团伙成员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7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反传销公会提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传销团伙以西部开发为名,邀约亲人、朋友来乐山做生意、做工程的名义,采取先游山玩水,再唠家常打感情牌的方式,对受骗人“洗脑”。这和典型的“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商会商务运作”传销手法没有区别,提到的产品也只是传销的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部分商品甚至是“三无”产品。这只是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商会商务运作”传销在早期发展过程中留下的遗迹。上总份额减少到500份,又一次说明这个传销发展非常困难,降低了门槛。